根据从市发改委获得的信息,市发改委和市人社局将于近日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和分数表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购房积分相关指标分数的调整。 其中,本市购房居住,住房在滨海新区,每年筹集15分,住房为新增商品住房,一次性加30分。
天津居住证积分
本市贯彻落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完善本市居民票积分落户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票积分指标及分数表的通知》中“居住”指标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在本市购买住房并居住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收集10分。 住宅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每年堆放11分钟; 住宅在武清区、宝宅区、宁河区、静海区、荆州区,每年累计12分钟; 住宅是滨海新区,每年积存15个百分点。 新政策调整如下。 在本市购买住房的,位于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住房,按年加收10分。 天津居住证积分
住宅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每满一年计12分,住宅为新建商品住宅,一次性加25分; 住宅位于武清区、宝宅区、宁河区、静海区、荆州区,每满一年累计12分,住宅为新建商品住宅,一次性加25分; 住宅为滨海新区的,每一年加收15个百分点。 住宅为新建商品时,一次性加收30个百分点。
天津居住证积分
据市发改委透露,调整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其他“买房”积分计算的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