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天津 公积金政策,买房可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然而·全款买房的毕竟在少数,多数人还得靠贷款。近期,天津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迎来调整,下面由小编为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与分析。
9月14日,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如本市职工预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房房产天津 公积金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该政策预计自2021年9月22日起施行。
关于新老政策衔接问题。《通知》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 9 月 22 日(含当日)之后的,将按照新政策文件执行,即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 9 月 22 日之前,贷款利率仍按原政策文件执行,不发生改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以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为准。
最后,关于新老政策换型阶段,如现行政策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请以《通知》内容为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过条件、额度计算等其他政策需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受本次《通知》政策影响。
2021年 9 月 22日之前已受理(包括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不受本次政策调整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