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政策有:
1、在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暂停向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两套以上住房;
2、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暂停出售给有一套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前两年内在本市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房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
4、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5、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相应的购房贷款尚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百分之五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