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武清房产网,武清房产信息网!真实全面的房产资讯信息!
武清房产网

天津拟出台“非改租”新政

2021-12-14T16:51:44浏览: 203 次 来源:武清房产网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区政府组织联合审查认定后,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不符合建设用地准入条件的工业及仓储用地,不得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天津非改租政策

  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改建项目人均使用面积、居住人数限制等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

  按照《市国土房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我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市〔2014〕257号),改建后租赁住房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参照宿舍标准改建的,应当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的要求。

  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在不改变原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前提下,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土地使用年限和总建筑面积不变,不改变原有房屋类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改建房屋不得突破既有建筑外轮廓线,不改变相邻关系。改建后涉及房屋征收、拆迁的,按改建前的房屋用途予以补偿。

  

tag标签:
(责任编辑:王乐芸)
武清房产网声明:凡注明“来源:武清房产网”或“来源:武清房产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武清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武清房产网赞同其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上一篇:2022年1月1日起天津市施行修订土地管理条例
下一篇:天津调整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利率为首套的1.1倍
【延伸阅读】
天津市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关于天津生态城生态岛片区03-05-02
聚焦核心城市,中国金茂五月于青岛天津补货优质地段
梅江南豪华公寓周边的口碑美食有哪些?
2023年天津积分落户需要多少分数?